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0月25日,贵阳中院大门口的寻子家长。潮新闻记者 李沐子 摄杨妞花 潮新闻记者 戴利强 摄
10月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源央视新闻
连日来,潮新闻记者在贵阳与该案受害者杨妞花以及其代理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文广律师进行了多次对话。
以下为此前发布的稿件中未曾呈现的部分。
对话杨妞花
潮新闻:你到邯郸之后,拥有了一个新名字“李素燕”。这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杨妞花:我就是李素燕。我相信我到养父他们家的那一天,他也是绞尽脑汁想给我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我在河北生活了20多年,我认识的所有朋友,他们都是这么称呼我的,所以我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