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化名)作为一名女教师,怀孕生子不是很正常的吗?但是她的单位却在她休产假期间,直接将她开除了,让所有的人都惊诧莫名。
小美是2020年被学校聘用的,而学校的合同签到2022年7月30。但是,小美在2022年9月还在学校上课,而到了10月26日,小美开始休产假。
学校在2022年11月26日在校内公示了《旷工自动离职通告》:“我校与小美的劳动合同于7月30日到期,期满未续签,按原工资待遇不变继续从事教师工作。2022年10月26日,因小美未按规定提出书面请假审批手续,擅自离岗旷工,至今已连续旷工30天。我校决定,自2022年10月26日起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
学校开除小美,在他们看来是期满未续签,没有提交书面请假批复被认定为旷工。就期满未续签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不能忽视的瑕疵。但是,就学校而言,这也不能成为一个硬伤。因为小美上课了,学校也默认了,即便没有签合同,这也是事实就业,学校也没有什么可以不认可的。也正因此,学校才会在通告中称:按原工资待遇不变继续从事教师工作。
当然,学校之所以辞退她,用学校的话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她没有完成书面请假手续,旷工30天。这个言外之意,其实指向也很明确,那就是小美是请了产假的,只是没有到学校完成书面的请假手续。而既然这样的事实存在,那么学校所说的旷工30天就不能成立。而没有完成书面请假手续,学校如果有心,提醒一下小美,我们有理由相信,小美是不可能不配合的。因此,就这一点来说,学校这样的提法也是站不住脚的。
而学校之所以这样做,或许有着他背后的原因,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小美中途请产假打乱了学校的教师安排,毕竟学校里的教师,尤其是私立学校,那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这小妹突然就不上课了,那么就意味着有七八个班的音乐课没有人上,而私立学校请的音乐老师必然是很少的。正是这种紧张之下,学校还要另外花钱找人来上课,于是在恼怒之下就对小美出了手。
2023 年 6 月,小美在结束了产假之后满心欢喜地准备回校继续工作。然而,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等待她的竟是被开除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这一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小美感到无比震惊和愤怒。
为了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小美毅然提起了劳动仲裁。她明确而坚定地提出了一系列诉求:要求确认申请人(即自己)与被申请人(即学校)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不仅如此,她还要求学校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弥补自己在工作期间所付出的辛勤努力和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同时,由于学校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她要求学校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以维护自己应有的劳动权益。此外,学校拖欠的生育津贴及工资等,她也坚决要求学校如数补齐。
尽管这件事得到了仲裁委的支持,学校方面却表现出了强烈的不服态度。这种不服,反映出学校对于自身责任的逃避和对劳动者权益的漠视。于是,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从仲裁委一路闹到了法院。
在法院的审理过程中,经过严谨的调查和公正的判断,最终认可了仲裁委的决定。这意味着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 2020 年 9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学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赔偿其经济补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拖欠的生育津贴及工资等。
这样的案例在现实当中并非孤立的存在。在当今社会,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问题日益受到关注。小美这样的遭遇,揭示了部分用人单位在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劳动仲裁和法院的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于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这一案例也为其他可能面临类似困境的劳动者提供了借鉴和勇气,鼓励他们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正当权益。
学校的做法确实让人不能接受,它不仅伤害了小美个人的感情和利益,也违背了基本的道德准则和社会责任。而小美为维权所付出的努力和坚持,展现了劳动者在面对不公时的坚韧和勇气。我们作为一个职场上的人,在自己遇到不公正的对待的时候,确实应该像小美一样站出来,坚决为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抗争,以维护社会正气。
亲爱的读者,对于女教师休产假期间被辞退,选择勇敢抗争,她最终赢得法院的支持这件事,你有什么想要说的呢?欢迎大家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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