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当事人问法官:
“他家暴我,怎么办?”
遇到家暴,怎么办?
报警
报警不仅可以保障受害者的人身安全,而且能够留存证据。警察在对现场的情况认定后,根据家暴情节的轻重,公安机关可能会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出警记录和告诫书日后可以成为认定家暴的重要证据。
到相关部门求助
妇女可以向妇联投诉,青少年可以去共青团投诉。这些部门会给受害者提供法律、婚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必要时会联合相关部门为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还可以向当事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反映,由他们出面进行调解和劝阻。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遇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具体流程
申请人是谁?
受害者本人或是受害者的近亲属、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
向哪个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需要交纳诉讼费吗?
不需要交纳诉讼费,也不需要提供担保。
是否以提起离婚诉讼为条件?
不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已经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可以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书:载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具体请求、事实和理由(正在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
申请书原则上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却有困难,可以口头申请。
2.身份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家庭关系的证明。
3.证据材料:包括:(1)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报警回执等;(2)被申请人出具的悔过书或保证书;(3)记录家暴或解决过程的视听材料;(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或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微信等;(5)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6)曾向相关部门的求助记录:申请人或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妇联、残联、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等单位的投诉、反映或求助记录;(7)伤情鉴定意见;(8)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9)其他能够证明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威胁的证据。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的目的在于遏止家庭暴力,保护弱势群体,给受害者提供一道“保护墙”。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如果不幸遭遇家庭暴力,保留好相关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用法律惩罚施暴者,勇敢向家暴说“不”。
来源丨民事审判庭 南ㅤ淀
编辑丨董ㅤ悦
审核丨刘ㅤ杰
复审丨逯瑞杰
终审丨王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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