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种秋收,四季轮回,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和乡村发展的根基。近日,启东法院和合法庭秉持“以调促和、以和促解”原则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拖欠多年土地租金引发的纠纷,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清欠租金、复耕土地,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的9位老人分别与同村村民黄某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将各自名下的承包地流转出租给黄某某用于苗木种植,约定租金为每年每亩1500元。前两年,黄某某尚能正常支付土地租金,但自第三年起,其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租金。眼看着苗木越长越茂盛,土地租金却没着落,9位老人心里很是着急,多次向黄某某讨要拖欠的租金未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要求黄某某支付拖欠的租金。
承办法官王同武收案后,仔细审查证据材料,第一时间电话沟通了解具体情况,随后多次组织双方共同前往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验和丈量。确定了承包地范围和双方的争议焦点后,王同武厘清办案思路,随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中,王同武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边耐心安抚老人们的情绪,一边从依法保护耕地及实现双方利益共赢角度向黄某某充分释明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某于2024年12月17日前将承租土地上的树木挖除并复耕还田交付9位老人,并于2025年1月26日前支付拖欠的所有租金。
土地纠纷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启东法院将继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牢牢把握司法为民主线,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以为民、便民、利民的举措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助推乡村振兴。
▌来源:和合法庭 吴友志
▌责编:综合办公室 徐越
▌审核:陈南松
▌终核:林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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