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是退耕还林,现在是退林还耕,树木砍伐非常严格,无论是自家种植的还是其他树木,只要砍伐就要去询问办证,否则可能坐牢罚款,很多规定没有宣传,农民不知道,最后摊上了案底还是去了钱财。
4月29号讯,云南南华县法院审理了一起盗伐林木案,一村民和妻子没办证的情况下砍伐树木烧柴,最终被法院判定盗伐林木罪,判刑8个月,缓刑一年,还要罚款3千元,没收作案工具柴刀和手锯一把。
南华县雨露村的村民李先生是农民,平时做饭取暖都用柴火,上山砍柴也是习惯,他带着妻子拿着工具,上山砍伐了上百棵麻栎树,搬运回家烧柴使用,但是李先生的行为被人举报了,于是李先生砍伐树木被立案调查。
法院称,李先生和妻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没有征得林木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砍伐了雨露村何某家经营承包的林场,一共盗伐114棵麻栎树,2棵云南松,经林木检验部门鉴定,李先生砍伐林木共计5.7立方米。
法院认为,李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他人5方多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伐林木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李先生到案后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决李先生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同时,法院还对李先生罚款3千元,作案工具砍柴刀和手锯都没收处理,法官称,对于盗伐林木,一些农民往往认为不是大事,很多人都不懂法,稀里糊涂犯了罪,吃了亏,以后砍伐树木,无论是自己种的还是别人的,一定要办理许可证,按照规定进行采伐,否则就可能面临处罚。
以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很多偏远地方的村民数代人都在山里打柴,水里捕鱼,他们不懂法,但是随着时代进步,动物保护法完善,林木法律规定严格,一些村民不知不觉就违法了,一旦被人举报,判刑罚款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一面是退林还耕,一面是砍柴获刑,让很多人完全不知所措,退耕还林的时候,很多村民都种植了果木,一朝改规则,他们损失惨重,但却没有任何补偿,甚至一些山地都开始种水稻,让人无法理解,更无法理解的是以后村民还能不能去砍柴,没钱买煤和天然气难道就不能做饭了吗?
任何新规定都应该广为宣传,所谓不知者无罪,对于村民更多的应该是教育宣传,而不是一开始就罚款,毕竟村民挣钱不容易,3千块对城市人来说可能是一个月饭费,对于农民来说一个月都赚不到这么多钱,对于此案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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