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因违法行为被处罚,一驾驶人竟对号牌打起歪主意,用磁性号码贴改变号牌的数字。近日,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大邱庄大队就成功查处一起使用伪变造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近日,交警在工作中发现一辆号牌为“津 C××××9”的小客车与登记车辆信息不符。经进一步分析,交警发现小客车的实际号牌应为“津 C××××3”,涉嫌存在使用伪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开展调查与布控,最终在静海区团王公路附近发现该车踪迹并成功拦截。被查处时,该车前后号牌尾数“3”上面覆盖着一块数字为“9”的磁性号牌贴,违法驾驶人对其实施的使用伪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承认自己是为了躲避电子警察摄录处罚,才选择用带有数字的磁性号牌贴遮挡前后号牌尾号的,没想到“小聪明”也难逃处罚。目前,因“使用伪变造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人被依法处以罚款3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号牌是识别一辆机动车和车主身份的重要信息载体,是合法上路的前提。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以此手段逃避电子警察摄录,只会得不偿失,还将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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