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电信业务等相关处理公民个人信息的服务部门,一旦出现“内鬼”,往往会使大量公民个人信息遭到泄露。通许县人民检察院以“侵公”刑事案件为切入口,发现电信行业监管漏洞,精准提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完善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吴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中,发现存在侵犯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遂将该线索移交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
接到该线索后,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于2024年5月立案调查。通过对本院2021年以来办理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京东拉新”关联案件有75件90人,涉及公民个人信息10万余条。其中,66名涉案人员为电信从业人员,涉及河南、安徽、广东、内蒙古4省(区)14地市,仅通许县就有多达26名电信从业人员涉案,涵盖县城及多个乡镇移动、联通营业厅。
“通过对犯罪手法的统计分析,发现案涉电信业务经营者大多在为用户提供开卡服务时,利用职务便利未经用户同意将其手机号及验证码售卖他人,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电信行业存在‘内鬼’,相关部门监管存在漏洞。”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2024年6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全面依法履行电信行业监管职责,完善电信行业重点岗位、重点流程的监督检查制度。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成立电信行业监督管理督导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案涉电信业务经营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标对表落实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并建立定期检查、暗访检查、约谈、通报等监管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并于2024年8月将整改情况回复该院。
2024年9月,通许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对该案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益心为公”志愿者一致认为,相关行政部门已整改到位。下一步,通许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围绕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持续加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为个人信息保护筑起“防火墙”。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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