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遗产继承书,藏着22个陌生“亲戚”
一对夫妻相继离世,留下价值600万的房产。本以为独生女能够顺利继承遗产,却不料继承程序中冒出了22位素未谋面的继承人。这起看似简单的继承案件,却暴露出许多人对法定继承认知的盲区。
1.案情回顾:人走茶未凉,亲戚纷纷来
2004年春天,在温州经营服装生意的杨先生因突发心梗离世,给这个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蒙上了一层阴影。三年后的2007年,杨太太也因病去世,留下了独生女杨蓉(化名)和一处位于温州市中心的房产。
这处房产是杨先生夫妇婚后购买的婚姻共同财产,2000年买入时价值50万元。随着温州房价的节节攀升,如今市场估值已达600万元。
“我原以为,作为独生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杨蓉说。现实给了她当头一棒。
2023年初,杨蓉决定将这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在咨询律师后,她得知由于父母生前未留下遗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程序办理。
就在法院主持遗产清点会议时,一个令人意外的情况出现了。法院通知杨蓉,根据族谱记载和户籍信息,还有22位继承人需要参与遗产继承。
这22人都是杨先生这边的亲戚,包括:
杨先生的三位亲兄弟(已故)的子女共12人杨先生的两位姐姐(一位在世,一位已故)及其子女共10人
“这些人里面,我连一半都没见过,”杨蓉无奈地说,“爸爸生前就很少跟他们来往,除了每年过年打个电话,基本上都是老死不相往来。”
更让杨蓉始料未及的是,在这22位继承人中,15人明确表示要参与遗产分割。剩下的7人虽然表示放弃继承权,但根据法律规定,他们的那份遗产将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有个堂哥甚至专程从国外赶回来参加遗产清点会议,”杨蓉说,“他们说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我也不能说什么。”
2.法律分析:法定继承的“意外”礼包
本案的复杂性在于涉及“两次继承”。
第一次继承发生在2004年杨先生去世时。按照《民法典》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杨先生的遗产由其妻子和女儿杨蓉继承。
第二次继承发生在2007年杨太太去世时。
此时,涉及到杨太太的遗产(包括她原有的以及从杨先生处继承的)的继承问题。
由于杨太太也未留遗嘱,且她的父母早已过世,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除了女儿杨蓉外,杨先生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享有继承权。
关键法律点: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死亡的,由其子女代位继承。这就是为什么杨先生已故兄弟姐妹的子女都成了继承人。这些侄子侄女们虽然与杨蓉素未谋面,但在法律上确实享有继承权。
遗产分配方案经过法院调解,最终达成的分配方案是:
1.杨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获得50%的遗产份额2.其余22位继承人平分剩余50%的遗产份额3.放弃继承权的7人所放弃的份额由其子女代位继承
3.案件看法:给普通人的三点建议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才知道,没有遗嘱有多可怕!”“原以为独生子女继承遗产很简单,没想到还能出这么多幺蛾子。”“以后一定要提醒父母立遗嘱,免得平白便宜了远房亲戚。”
对于普通人来说,这个案例有三点重要启示:
1.及早立遗嘱很重要通过订立遗嘱,可以明确表达自己的意愿,避免遗产被分散。遗嘱应当采用法律认可的形式,建议选择公证遗嘱。
2.注意遗嘱的保管立好遗嘱后,要妥善保管。可以选择由公证处保管,或者告知信任的人遗嘱的存放位置。
3.财产规划要趁早可以在生前通过赠与、房产加名等方式,提前做好财产规划,避免日后的继承纠纷。
面对这种情况,你会怎么处理?如果是你的父母,你会建议他们立遗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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