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报】;
售价一般在千元以上的国际品牌护肤品,在微信、二手交易平台上的价格却只要几十元、几百元……这种明显违反常识的“价格优势”,往往隐藏着巨大的消费陷阱。
近日,有媒体报道,在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陈某大量收购知名品牌护肤品空瓶,利用针筒注射器等工具,在居民楼对空瓶简单冲洗后“灌装制造”高档护肤品。然后,通过其二手交易平台账号、微信账号等途径,以“极具诱惑力的低价”销售获利。据报道,陈某仅购入各类大品牌空瓶的交易额,就累计达110多万元。2024年4月,法院一审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25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10月21日,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其中,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该案13名犯罪分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并处高额罚金。
这些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侵犯消费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到法律严惩实属罪有应得。
类似制售假冒化妆品的违法犯罪手法,并无高明之处。但为什么“陈某们”会屡屡得逞呢?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部分消费者“贪便宜”,客观上导致了假冒商品“有销路”。大家都说“事出反常必有妖”,当一种商品的售价明显低于正常售价时,也往往预示着可能存在巨大的消费风险。
监管部门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司法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公布典型案例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都非常必要。消费者“不贪便宜”“不轻信不可证实的承诺”,从正规渠道购买商品,同样重要且必要。毕竟,相比“价格便宜”,我们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更重要。
道理谁都懂,关键是在现实生活中能否经得住种种诱惑。或许,正如那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从南极到北极,而是从“知道”到“做到”。
作者 | 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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