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贪污腐败都是国家灭亡的先兆。新中国建立之初,毛主席曾告诫:一些人,不曾被拿枪的敌人征服,却倒在了糖衣炮弹的攻击下。刘青山、张子善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刘青山、张子善
刘青山,时任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天津地委专员。1950年到1951年的短短一年时间里,刘青山、张子善利用职权,盗用、贪污的钱款总计达171亿6272万元(旧币),相当于现今人民币171万余元。
刘青山、张子善的171亿赃款中,绝大部分用于“机关生产”。为了搞好机关生产,满足个人私欲,刘青山、张子善是费尽了心机。他们甚至勾结奸商,狼狈为奸,共同牟取暴利。
刘青山全家照
在刘青山、张子善贪污腐化的勾当中,有一个女人至关重要。正是通过这个神秘的女人,刘青山、张子善二人投机倒把、倒买倒卖的敛财手段,才真正上了一个台阶。
1951年,一个30多岁的女人来到天津,此人打扮妖艳,能说会道。她告诉刘青山,她的名字叫张文仪。
张文仪,商人出身,丈夫名叫阎堤,是当时吉林省财政厅驻天津市生产管理处供销科长。解放前,阎堤曾担任蛟河县政府的财粮科长。1949年,蛟河县长调到吉林省政府任财政厅副厅长,顺便也将阎堤调到了省里工作。
建国初期
阎堤有此便利条件,便开始大量盗窃国家财产。
1951年初,张文仪利用一个地痞“胡八爷”的关系,认识了天津地委生产处的一位领导。自此,张文仪利用给天津地委生产处送牛奶的机会,直接认识了刘青山。
三反运动
张文仪利用她的一张巧嘴,经常对刘青山进行游说,渐渐地“以商养工”的论调得到了刘青山的赞许。刘青山更是把她当作自己的“财神爷”,待如上宾,来往都派小汽车接送,并且还将49亿元巨款,一手交给了张文仪去经商。
做生意,有赚就有赔,刘青山、张子善也是如此。刘青山的49亿公款被张文仪存入银行生息,或用于其他的倒买倒卖,使国家资财损失达21亿元。
刘青山、张子善公审大会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被公审,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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