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封建王朝有一种“典妻”,也就是通过临时性的婚姻为借口,进行买卖女子。
《汉书·贾捐之传》载有: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
这些封建陋习早已经被明令禁止,但是在一些封建落后的地区,依旧盛行一种婚姻买卖,这让人贩子们也是有利可图。
四川一位花季少女,就遭到了拐卖,人贩子用120元将她卖掉了,整整关了17年。
何成慧出生在四川一户相对贫困的家庭,虽然家庭的条件十分有限,何成慧的父母还是省吃俭用送女儿读书上学,希望她能够通过读书走出大山,改变一家人穷困的命运,何成慧作为家中的长女,也非常努力读书,从小成绩就非常好,还考上了四川绵阳的一所大学。
上世纪90年代的大学生非常少,一个山村出一个大学生都不容易,全家人都为何成慧感到开心,然而她没想到,考入大学却是她人生噩梦的起点。
1995年某一天夜晚,何成慧独自一人从大学里面走出来购买一些日用品,就在折返时,她身后突然窜出了两个人,一棍子敲在她头上,她昏了过去,每次醒过来就有人往她嘴里面灌水,喝下去后又昏睡了过去。
这些绑架何成慧的人贩子,将她带到了绵阳一个小山村,一个快40岁的庄稼汉东拼西凑花了120元钱将她买了下来。
这个男人叫倪天国,父母双亡,家里面特别穷,只有一件破旧的瓦房,连个像样的床都没有,正因为太穷了,没有姑娘肯嫁给他,为了延续香火,它就想到了买一个“妻子”。
醒过来的何成慧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被绑架了,她祈求倪天国放了她,不过倪天国好不容易买回了一个姑娘怎么可能放她离开,在他的观念中,花钱买下的姑娘就是他的。
何成慧自然想要逃,可她被倪天国看得死死的,根本找不到机会,白天倪天国出去干活,就将她绑在猪圈当中,吃住都跟猪待在一块,到了晚上,倪天国才将她带回了房间,倪天国表示只要给他生个孩子,就让她走。何成慧哪里愿意,可她只是一个女孩,力气比不过一个庄稼汉。
遭受了一次次欺辱,倪天国对她放下了一些戒心,开始让何成慧干一些农活,而何成慧并没有放弃逃跑,只有一有机会,她就会出逃,一开始她向其余的村民求救,可那些村民十分冷漠,不仅没有帮她,还帮着倪天国抓人。
何成慧明白这些人是不会帮她的,后来在逃跑时,她都要避开村子里面的人,然而在这个山村中人生地不熟,每次没逃多久,何成慧都被抓了回来,每次被抓回来都免不了一顿毒打。
常年的毒打和欺凌让她精神出现了问题,大夏天有时都衣不遮体坐在猪圈中,冬天也没有棉衣棉被御寒……这一关就是17年,村子里面的人都已经习以为常,很多人都只是认为何成慧是他的“疯婆娘”。
随着人们走出山区,法律知识愈发健全,一位学生从老一辈口中得知了一些情况,感觉到不对劲,报了警。由于何成慧精神出了问题,警方了解不到她的真实身份,只能联系了地方记者。
经过记者的调查走访,终于找到了何成慧的家人,父母这17年来,没有停止过寻找她,母亲终日是以泪洗面,见到乌头垢面的何成慧,他们一时间没有认出来,而何成慧也没有认出他们。
反倒是倪天国先叫了一声“爸爸”,这让何父非常气愤,怒斥他:“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倪天国却说:“我家就这样,若不是卖到我家,她说不定就已经死了”。
何家想要带走女儿,不过倪天国却认为这是他的婆娘,不让他们带走,经过协商,何家给了他一些钱,了结了这件事。
何父自然想要追责,但是女儿已经变成这样,就算上了法庭也很难说出什么来,为了不让何成慧受二次伤害,也只能用这种办法将她保护起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况严重者,最高可对犯罪嫌疑人判决死刑。
虽然倪天国没有拐卖妇女,但是又犯了非法囚禁罪,根据《刑法》第23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同时又犯了“性暴力”罪,在《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a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jian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ian论,从重处罚,最高可判处死刑。
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又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从这些刑法来看,何家想要追责也是可行的。
而何成慧只是被拐卖女孩当中的一个缩影,不知还有多少女孩有着她这样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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