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州分局纵深推进“同安四号”专项行动,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涉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近日,我局成功查处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人。
近日,我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辖区内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售卖汾酒广告,疑似假冒商品。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分析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行动轨迹,于24日成功将其抓获归案,并查获17件假冒汾酒。经查,2020年至今,犯罪嫌疑人纪某强低价购买假冒汾酒,后加价销售,涉案金额达16万余元。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纪某强对其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纪某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扩线中。
来源:大同市公安局云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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