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副省长江尔雄
任福建省老龄委主任
10月30日,2024年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全体会议在福州召开。福建省副省长、省老龄委主任江尔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江尔雄指出——
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做好老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新一届省老龄委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论述,把握老龄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凝聚推进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江尔雄强调——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的举措。
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企业参保缴费基数下限,积极推动建立长护险保障制度。
要进一步健全“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稳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扩面提质增效,引导专业优质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居家社区服务。
要进一步加强老年健康服务,大力发展医养结合,积极做好老年心理关爱工作。
要进一步推动银发经济发展,聚焦老年人多样化需求,培育金融养老、生态康养、智慧养老等银发经济新引擎。
要进一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浓厚社会氛围。
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会上,省委老干部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官方简历显示,江尔雄,女,汉族,1967年1月生,大学,中共党员、台盟盟员,现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台盟福建省委会主委,省台联会长。
近日
漳州、泉州、宁德、南平、三明
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一起来看——
漳州
10月29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郭永忠为漳州市司法局局长
方毅强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免去
郭永忠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施爱武的漳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批准免去
朱瑞欣的漳州市华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免去
李艳的漳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泉州
10月30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决定任命王兴为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决定任命陈龙津为泉州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潘华培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决定免去李清景的泉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任命张文平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飞普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王帆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肖森华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苏中福为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黄仲谋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免职人员名单:
免去李景耀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郭晓辉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10月21日,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发布干部任前公示:郭晓辉,男,回族,1977年7月生,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拟任县(市、区)党政副职。
惠安县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惠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琳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刘培芬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林琳同志为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郑己萱同志惠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宁德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的机关工作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苏晨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李夏珍的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李夏珍为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的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公华为宁德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的审判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嫔为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的检察人员名单
(2024年10月30日
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免去巫聪的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南平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曾艳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和《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因到龄退休,接受曾艳辞去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邵福的南平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任命郭冠中为南平市司法局局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吴小兵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何立琴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三、免去李伟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免去史毅芳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五、免去朱文如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武夷新区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六、免去李力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七、免去朱凌云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八、免去刘少峰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郑群成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马玉华(女)的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郭婕(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金融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江华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
(2024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阴长焰、陈必富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建芳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陈建芳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大闽新闻 综合自人民网福建频道、泉州发布、宁德人大、南平人大、三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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