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越南当局已经调动并逮捕了9名逃亡至境外的腐败分子及其他反面案件涉案人员,并正在呼吁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10月30日下午,越南中央内政委员会副主任邓文勇(Đặng Văn Dũng)宣布了上述内容。涉案人员的身份尚未公布。
越南中央内务委员会副主任阮友东(Nguyễn Hữu Đông)表示,今后一段时间,指导委员会将继续要求有关部门大力动员自首、逮捕和引渡以下逃亡国外的人员:腐败案件。由于部分人长期在逃,困难重重,当局正在与其他国家协调抓捕并引渡他们。
10月30日召开越南中央指导委员会关于防止腐败、浪费和负面影响的会议
越南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黄英泉(Hoàng Anh Tuyên)少将表示,侦查机关采取了引渡罪犯、国际合作、外交等多种途径抓捕逃犯。对于每种情况,公安部都会有自己的方法。
黄英泉还呼吁工商局前主席阮氏青仁(Nguyễn Thị Thanh Nhàn)和其他逃犯尽快投案自首,享受宽大处理。“逃犯仍将依法受审,不会有机会为自己辩护”黄英泉说。
邓文勇今天上午在中央反贪污反浪费工作指导委员会常委会会议上评价了各机构履行使命的责任感和努力。许多问题发生了明显变化,特别是克服困难和障碍,完成了多项评估结论,资产评估。
关于福山集团、顺安集团,到目前为止,越南中央检查委员会已完成8项检查中的5项,并指示13个地方与相关党委和党组织审查和检查违规迹象;其中,58个党组织、86名党员、17名中央管理干部受到纪律处分。
福山集团案中,中央政治局和管理秘书处8名官员被起诉,其中包括4名书记和前书记;3名主席、原省主席。
督导委员会评价,追缴监察案件腐败资产工作取得不少成效。典型的是,福山案暂时没收了3200亿越南盾的资金和资产、近200万美元、534两黄金和1444本红皮书;与电力规划7有关的案件暂时扣押了超过2.3万亿越南盾;Xuyên越南石油公司案暂时没收了1.1万亿越南盾,约合49万美元。
民事判决的执行已追回近19万亿越南盾。主管部门提出了在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立即处理资产和证据的方案;尽早释放资产,避免损失和浪费,保护相关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8月中旬至今,越南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案件734件,被告人1681人。一审腐败、经济犯罪案件1002件、被告人2703人。仅就腐败犯罪而言,就新起诉了240起案件,涉及604名被告人。
今后一段时间,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要求,既要推动防止负面腐败,又要防止浪费。防止消极腐败的工作必须与防止浪费相结合,两者具有同等地位。近期,有关部门需要审查和彻底处理效率低下、造成巨大损失和浪费的重要国家项目,如河南白梅医院和越德第二医院;胡志明市防洪工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已建成但尚未并网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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