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31日讯近日,广饶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酒驾整治行动中,白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检查点,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随后,民警将驾驶员白某带至路边,通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白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此时,正当民警准备对白某做出进一步处罚时,突然发现白某不仅无证,而且已经不是第一次酒驾了。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发现,白某曾于2020年9月份,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其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本次白某系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且系无证驾驶,且其驾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针对白某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其三项违法行为进行合并处罚,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十七日,并处罚款2200元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王代杰 东营台 徐振 广饶台 聂义山 延乐春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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