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3男子投资394万包鱼塘,办创意钓鱼活动奖金高达67万,却因涉嫌赌博被判5年并罚款15万,法院这样判了!
最近,一起“创意钓鱼”变身赌博案引发热议。表面上是新颖的垂钓娱乐项目,实则暗藏玄机,三名投资人因涉嫌开设赌场罪锒铛入狱。这起投资近400万的“创意项目”,为何会以案件告终?
1.案情回顾
2023年初,浙江温州人张某(38岁)与李某(42岁)、王某(35岁)在老乡聚会上相识。三人都是生意人,聊着聊着,张某说起了一个“稳赚不赔”的生意经——创意钓鱼场。
“现在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周末都喜欢去郊区休闲娱乐。要是能把传统钓鱼和抽奖结合起来,肯定能吸引不少人。”张某信心满满地向两位商业伙伴描绘他的商业蓝图。
李某和王某被这个想法打动,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合伙做这个“创意项目”。他们在温州市瓯海区承包了一个50亩的鱼塘,投资394万元用于塘口改造、设施建设和鱼苗采购。
2023年3月,这个名为“福运钓场”的垂钓园正式开业。与普通钓鱼场不同,这里设置了特殊的“幸运鱼”玩法。工作人员在8000条青鱼的鳍部做了特殊标记,分为十二生肖和VIP两种类型。其中:
带“兔”字标记的鱼可兑换67万元带“龙”字标记的鱼可兑换38万元带“蛇”字标记的鱼可兑换25万元其他生肖标记的鱼奖金在1万到10万元不等*VIP标记鱼可兑换2万到5万元不等
钓场的收费标准是:入场费2000元/位,可钓鱼4小时。
规则规定,必须现场验明鱼鳍标记才能兑奖,未钓到标记鱼的游客可以带走实物鱼获。
为了增加项目可信度,三人还特意在当地媒体投放广告,并请来律师事务所为活动规则背书。
开业当天,钓场就吸引了上百名垂钓者。消息很快在钓鱼爱好者群体中传开,不少人专程从外地赶来“碰运气”。短短两个月内,陆续有3名垂钓者钓到了标记鱼:
4月12日,来自江苏的刘先生钓到“马”字标记鱼,获得5万元4月25日,本地居民周大爷钓到“VIP”标记鱼,获得8万元*5月8日,来自杭州的张女士钓到“蛇”字标记鱼,获得12万元
这些中奖新闻迅速传播,更多人慕名而来。据统计,两个月内光是入场费收入就超过100万元。眼看生意红火,三位老板已经在筹划扩大经营。
天有不测风云。5月中旬,当地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这个所谓的“创意钓鱼”活动涉嫌赌博。警方经过暗访调查发现,该项目确实存在多个可疑之处:
1.入场费明显过高,远超普通钓鱼场的市场价2.奖金设置畸高,与投入严重不成比例3.中奖完全靠运气,与垂钓技术无关4.经营方通过各种手段诱导顾客反复消费
2.法律分析
本案的关键在于:这种“创意钓鱼”活动是否构成赌博?从法律角度分析,该活动具备以下特征:
1.营利性特征明显
收取高额入场费,远超市场正常水平设置天价奖金作为诱饵,吸引人们投入*经营者通过控制中奖概率获取暴利
2.具备赌博三要素
资金对价:参与者需支付高额入场费偶然性:中奖完全依靠运气,不需要任何技能*财产性奖励:设置巨额现金奖励
3.变相开设赌场
以合法经营为掩护,实则开展赌博活动规模化、组织化运营,影响恶劣*利用钓鱼活动作为障眼法,逃避监管
根据《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案中,三名被告人虽打着“创意经营”的旗号,但其行为实质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法院最终以开设赌场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追缴赌资。
3.案件看法
案件引发热议,网友们纷纷发表看法:
“这种项目一看就不正常,哪有正经生意这么暴利的?”“打着创新的旗号干违法的事,这种行为该严惩!”“投资这么多钱,干点正经生意不好吗?非要钻法律空子。”
还有钓鱼爱好者表示:“这种项目严重败坏了垂钓运动的形象,我们钓鱼就是图个乐趣,可不是为了赌博。”
这个案例给我们的启示是:
1.创新创业要守住法律底线2.高回报往往暗藏风险3.“创意”不能成为违法的遮羞布
面对这样的判决结果,你觉得法院判得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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