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谢菲 杨林宋)10月29日至31日,山东、贵州、江西前后发布《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11月1日起,三省份将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门户提交医药产品挂网申请,受理申请的省份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定办理挂网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是利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完成省级核验,不仅可满足本省药品挂网采购管理,也方便其他省在统一的平台上,了解价格情况,并可进行协作采购,简化了药品挂网采购的流程,提高了采购的效率。”11月1日,东南大学医疗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张晓接受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采访时表示。
药品挂网采购是药品招采的一种形式,是药品生产企业按照一定规则在网上采购信息平台上进行报价,医疗机构则根据报价和产品质量等因素选择供应商。即药品生产企业通过网上采购信息平台进行报价。招标办公室根据报价情况,按照限价范围进行筛选,高价者淘汰,低价者入围。入围的药品品种由生产企业与医院通过信息平台签订供货合同。目前已经是一种成熟的药品采购模式。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发现,早在一个月前,国家医保局就已经对“一省挂网,全国通享”工作传递出明确信号。9月29日,在国家医保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813号(医疗卫生类419号)提案答复的函中表示,为推进医药产品挂网事项提质增效,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通过改造技术平台和强化全国各省经办工作的整体协同,实现挂网事项全国联审通办:一是企业通过国家统一门户网站向一省或多省申请挂网,提交产品和价格信息,信息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二是首审省份收到企业挂网申请后,同时办理挂网业务,如后续在其他省份挂网,则对相同信息不再审核;三是建立医药产品挂网价格数据库,动态更新各省挂网价格信息。
在张晓看来,这一政策将带来至少四个方面的影响:一是通过统一的省级药品挂网平台,一省审核,方便了药品挂网采购环节的监督管理,也降低了药品流通运作成本,避免地区分割和重复招标;二是规范药品采购行为,防止腐败和不正当竞争,使医院购进药品的价格趋于合理;三是可实时监控医保临床药品的使用情况,提高医疗质量,降低患者费用;四是药品挂网价格的开放,提高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对其他地区的相应采购提供了价格参比,其他地区可以参与协同采购或者获取真实的挂网采购价格。
“通过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是医保具体经办工作的一种创新探索和实践。三省的探索将提供很好的参考,对省级医保药品挂网采购工作而言,该做法有非常好的现实意义。”张晓也强调,由于各个地方具体情况是不完全一致的,存在差异性,在各自具体实施中,该模式是否推广和普及还需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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