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野猪现身多地城镇社区,甚至伤人毁物,频频登上热搜。10月27日,南京一列高铁与野猪相撞,机械师下车排查故障时被邻近列车碰撞身亡;同日,另一头野猪闯入南京一酒店大堂,匆忙逃跑时撞上了玻璃门;在云南永善县驾车行驶的女子路遇六头野猪从路边的百米高崖上跌落,五头当场毙命。
机械师的不幸遭遇让人惋惜,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一起因野猪泛滥而导致的悲剧。一方面,人为捕杀野猪受到严格限制,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名录,即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另一方面,由于野猪繁殖力、适应力强,加上生态环境改善、缺少天敌等原因,其数量不断上升,已不存在生存威胁。
因此,野猪在国家林草局2023年新调整的“三有”名录中被“除名”,不再属于国家野生动物保护物种。今年1月发布的数据显示,野猪在我国数量达200万头,致害省份达26个。在农村,野猪泛滥将导致农作物受到损害,而在城市中,主要的危害在于对人民财产甚至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在保护优先的原则上,避免野猪侵害人类生活最直接的办法是猎捕。近日,多地政府组织野猪猎捕队伍,这一方法直接有效,但并非最佳手段。一来,猎捕野猪风险极大,不仅是猎手,由于城市范围扩大、交通网络密布,猎捕野猪也会对市民造成一定威胁。云南“野猪坠落悬崖”事件便是在猎捕队用猎狗追逐野猪过程中发生的,险些砸中公路上的行人与车辆。二来,猎捕野猪需要大量资金,同时捕猎到的野猪只能用于科研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在经济上无法形成正反馈。更重要的是,仅仅依靠猎捕控制种群数量显然是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无法形成系统性的生态平衡。
今年1月份,国家林草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发布了《野猪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应当从监测预警、预防控制、补偿救助等方面入手,防止出现野猪等个别物种过快增长状况,并在浙江、湖北、福建、江西、广东等14省份开展防控野猪致害综合试点。随着城市范围的不断扩张和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的加强,野生动物出现在人类生活中似乎是必然,如何缓解矛盾、和谐共处是当前必须面对的问题。
首先要防。在印度的人象冲突中,当地管理部门建立公众信息通报、红光警告、公交车广播等综合预警系统,这些做法使印度大象伤人事件数量明显下降。日本则鼓励当地居民在森林和田地间设置缓冲带和防护网。而在城市周围,尤其是高铁、公路等交通网络密布的区域,则需建立野生动物监测网络,并加强防护设施。
其次是调。在建立好野生动物屏障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经科学研判可引入其他物种对当地生态系统进行调节制衡。例如,灰狼曾被重新引入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此举恢复了捕食者和食草动物之间的平衡,并增加了包括河狸在内的其他物种的数量。
最后是疏。在野生动物活跃的地区,建设动物通道,保证动物迁徙路径与人类生活区隔绝。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避免盲目扩张,为野生动物留出足够的生存空间。同时,面对一些能够适应城市生活的野生动物,也要在保持距离、互不干扰的前提下实现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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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方都市报
编辑|李洋
柳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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