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日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4年11月1日发布的公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因未勤勉尽责,受到行政处罚。处罚涉及的主要责任人包括康达所的项目总负责人栗皓及其他多位合伙人和律师。
调查发现,康达律师事务所为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慎查验。具体违法行为包括隐瞒重要事实、编造虚假内容,以及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等。此外,项目总负责人栗皓与泽达易盛存在利益往来,接受请托扰乱股票发行注册秩序,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调查结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处以没收业务收入783万元,并罚款同等金额。对栗皓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且实施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他合伙人和律师也分别受到警告和罚款。此次处罚强调了法律服务机构在证券发行过程中的责任与义务,确保市场的合规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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