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黄晓庆
11月1日,内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5起制止餐饮浪费典型案例,其中两起为餐饮店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且拒不改正,当事人分别被处罚2000元和1100元。
案例一
餐馆隐瞒菜品实际分量
消费者6人共点20道菜
2024年6月13日,内江市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对资中县某餐饮店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店未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且消费者在点餐时,当事人故意隐瞒菜品的实际分量,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消费者6人共点20道菜,明显超出实际需求,造成食品浪费。执法人员当场下发责令改正书,责令其在7日内完成整改,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4日,该局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张贴反食品浪费标识,包间内存在大量剩菜,通过检查菜单及核对就餐人数,确认其依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形。
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汤馆极力推荐新菜品
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
2024年5月31日,资中县市场监管局到资中县某汤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店在消费者点餐完毕后,继续向消费者极力推荐其新菜品,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导致消费者餐后剩余大量菜品,执法人员责令该店立即改正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14日,该局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店未改正违法行为,仍然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情况。资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
内江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另3起案例当事人分别为酒楼、餐厅、农家乐,三家均因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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