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药品安全监管、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等战略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若干措施要求,高质量推进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按照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三部门及安庆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采取广泛动员、加强指导、示范带头、分步实施的方法,与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开展联合检查,认定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创建工作的7家医疗机构达到“规范药房”建设标准,特此公示。
附件:桐城市2024年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结果统计表
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来源: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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