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报非法生产、
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我县重点时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大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呼吁广大群众:在县域范围内禁止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对于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12350。
大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来 源 ▏大城县融媒体中心
供稿 ▏大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 ▏刘宁 刘贺英 王小东
审核 ▏张俊英 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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