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急函〔2024〕4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军队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提升无偿献血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军地有关单位共同推进,实现了无偿献血信息互联互通。
即日起,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国政府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微信、支付宝、百度“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等查询献血记录;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在线办理无偿献血者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
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做好无偿献血者权益和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卫生部门要不断优化和完善无偿献血者权益保障政策,落实“血费减免一次都不跑”,为无偿献血者提供高效便捷服务,更好地鼓励社会和公众参与、支持无偿献血事业,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及军地血站要通过短视频、宣传片、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组织做好宣传工作。各军地血站要通过短信等形式主动提示无偿献血者查询献血记录渠道,为无偿献血者提供解释答疑等支持帮助。
(二)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加强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的对接联系,掌握工作情况,协同向退役军人等服务对象解答无偿献血记录查询、血费跨省异地减免申请方式等相关政策咨询。
三、做好军地无偿献血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一)因数据不全、证件信息更新不及时等,导致在军队采供血机构献血的历史献血信息无法查询,无偿献血者可通过微信“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小程序意见建议反馈版块,提交信息补录申请,或者联系原献血所在军队采供血机构办理相关业务。
(二)军地血站应当帮助无偿献血者完成相关信息的补充和变更,相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做好协助工作,确保无偿献血者的献血信息能够及时更新和查询。
全国电子无偿献血证管理服务平台联系电话:0571-96614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2024年10月3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通知正文可至国家卫健委官网查看、下载;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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