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食品安全关系着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也关系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康。为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管局在此向您发出这封信,希望您能与我们共同关注学校(幼儿园)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
一
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
我们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堂管理,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学校(幼儿园)食堂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经营。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所采购的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严格控制食品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煮熟煮透。
5.加强食品留样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并保存 48 小时以上。
6.做好餐具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餐具卫生安全。
二
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校园周边的食品经营单位也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对象。我们将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同时,我们也希望家长们能够教育孩子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以下食品:
1.无证无照从事餐饮服务和销售食品的行为。
2.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
3.“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
4.流动摊贩售卖的食品。
三
家长应注意的事项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希望家长们能够积极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不挑食、不偏食,合理膳食,均衡营养。
2.尽量让孩子在家或学校食堂就餐,减少外出就餐和购买外卖食品的次数。
3.教育孩子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
4.如发现学校(幼儿园)食堂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孩子们创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饮食环境。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
编辑丨赵伟男 校对丨程 红
责编丨陈佳玉 总编丨丛明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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