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14时,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期间,一辆小车在经过检查点时,驾驶人突然弃车逃离,后被民警依法查获。
在调查过程中,驾驶人刘某拒报、谎报姓名 且拒不配合酒精检测,民警遂依法将其传唤至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进一步调查。
经查,刘某酒测结果为4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且刘某此次属于无证再次酒驾。
为严厉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对违法犯罪者形成强大震慑力。当日17时40分,新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依法将刘某送至 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理智饮酒
酒后拒驾
切勿抱有侥幸心
踏上违法犯罪的歧途
来源/新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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