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聚焦四大方面、提出14条措施,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提升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标准化、专业化、法治化建设水平。
到2027年,山东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6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到2030年,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所有县(市、区)均达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水平,市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程度显著提升。
三大行动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供给
义务教育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实施方案》提出优化学校规划布局、全面改善办学条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扩大优质资源供给、保障群体教育公平、着力提升育人质量共6条措施,加快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在学校规划上,落实配套教育设施与城镇居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有效保障城镇学位资源供给;科学合理、一镇一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按程序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或教学点,办好乡镇寄宿制学校和确需保留的小规模学校。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到2027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省定II类以上办学条件标准。实行义务教育教师乡村学校服务期制度,推动县域内校长、教师均衡配置。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
为扩大优质资源供给,《实施方案》着力推进三大行动。实施新优质学校建设行动,高起点办好新建学校。实施强校扩优行动,完善集团化办学、学校共同体建设等强校带弱校机制,全面提升薄弱学校办学质量。实施强镇筑基行动,大力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
统一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
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通过减免保教费、提供政府助学金等方式,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为学生免除学杂费、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
推动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财力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确定资助比例和标准。建立健全全省统一的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实施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提升工程,打造流程规范、管理高效的学生资助管理标准体系。
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实施方案》统筹面向学生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卫生健康、文化体育、就业创业领域。
每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学生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学生视力筛查。定期开展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面排查食品饮用水安全风险隐患。鼓励有条件的公共体育设施、科技馆和各类科普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学生开放,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并增设适合学生特点的文化体育和科普活动。开展优秀影片进校园活动,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观看2次优秀影片。
建设职业、学业、择业、创业“四位一体”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打造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品牌。及时发布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价位、就业岗位、见习岗位等就业信息,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相关补贴。
严禁跨地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提高县域高中办学水平,是教育强省的一大基础。《实施方案》提出,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到2026年各设区的市高中阶段学校学位供给率达到100%及以上,全面满足初中毕业学生继续就学需求。实施办学质量达标行动,坚持特色多样发展,支持每个县(市)至少办好一所公办普通高中,到2027年实现达标全覆盖。省级统筹中小学办学条件改善资金,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和办学质量率先达标县(市、区)高中的支持力度。巩固“地方专项计划”覆盖范围,增加农村地区学生进入重点高校机会,稳定县域普通高中生源。严禁发达市、县(市、区)和城区学校到薄弱市、县(市、区)及县域普通高中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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