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活化石”
11月5日上午,闽清县人民法院、闽清县林业局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公司举行闽清县古树名木保险签约仪式,为辖区内944棵古树名木续保。
签约仪式上,闽清法院与县林业局、人保财险闽清支公司共同签订《闽清县古树名木保险协议》,为闽清县域内古树名木购买商业保险,其中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31棵;树龄在300年以上500年以下的树木158棵;树林在100年以上300年以下的树木374棵;群株古树名木11个群株,381棵,此次共计承保944棵,保费4万余元,总保险金额435万余元。保险公司在承保的一年内对于古树名木出现流失、掩埋、冻害、倒伏等无法正常生长的情况负责赔偿。
古树扎根繁衍,见证历史变迁;名木矗立千年,承载人类文明。
自2021年闽清法院联合闽清县林业部门、保险公司首次引入古树名木商业保险以来,开展了4轮保险周期,对古树名木保护建立起市场化风险分担机制,有效转移古树名木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
供稿 | 生态环境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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