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杨市监 记者 顾潇)“双十一”购物狂欢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由此带来的相关纠纷也激增。近日,华为公司发现,一款将在“双十一”启动网络平台销售的耳机遭到了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于是向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侵权纠纷保护请求。接到相关诉求后扬州市场监管部门用10天时间办结了此案,消除了不良影响。据介绍,这也是新修订的专利法施行后,江苏省办结的首例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10月8日,华为公司向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新款夹耳式耳机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保护请求,反映某网络销售公司在1688网络平台销售的一款主流蓝牙耳机外观设计侵权。因为这款产品将在“双十一”启动网络平台销售,华为公司希望能尽快进行专利保护。接到相关诉求后,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迅速成立市县联合办案专班,适用“繁简分流”程序,指导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办理该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10月9日,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此立案调查。经查,华为公司反映情况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凿。10月18日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决定,认定涉案公司侵权事实成立,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从10月9日立案,到10月18日办结,只用了10天时间,远低于正常3个月的法定办案周期。据悉,这一行政裁决也是新修订的专利法施行后,江苏省办结的首例局部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
华为终端有限公司法务部全球品牌保护总监柯凌峰、诉讼总监李悦欣一行,从深圳千里迢迢赶来扬州,分别向扬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邗江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赠送了锦旗。
现场,华为公司终端法务部诉讼总监李悦欣点赞扬州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的做法。李悦欣表示,邗江是华为公司多地维权首个办结地,案例的迅速裁决,对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但在“双十一”促销之前帮助华为公司解决了侵权问题,也为华为公司快速解决大量仿冒问题提供了侵权判定依据,为正品销售扫清了市场。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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