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种下的树木已不见往日生机,老金满心期待的补偿款迟迟未到。那么,拆迁补偿款却不知去向,村民如热锅上的蚂蚁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老金是福建厦门某村村民,一辈子勤勤恳恳,和土地打着交道。1997年春天,老金经村委会同意,在河滩上开荒种树,期待着这些树木能带来额外的收入。
2024年3月,有关部门启动生态防洪工程,老金河滩上的土地被纳入征用范围。树木虽早已清点认证完毕,但他们的补偿款却迟迟不见踪影。
老金望着自己悉心栽种的树木,心中满是焦虑。这些树木,是他多年的汗水结晶,如今却面临着被无偿征收的命运。无奈之下,老金向征收部门邮寄安置补偿申请,然而,对方视而不见,没有作出任何回复。日子在等待中过去,老金的心中愈发忐忑。
《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本案中,老金的树木作为地上附着物,应当依法获得补偿。建议老金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委托律师积极维权,要求征收部门依法履行补偿职责,并对其不合理的行为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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