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黎秀敏 2024年6月9日10时10分许,惠阳区红色干线新圩镇建新村出口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1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90.7万元。惠阳区人民政府于7月8日成立了惠阳新圩“6·9”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近日,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发布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
据调查,事故发生时,李某廷驾驶的粤L76987号牌重型自卸货车在避让前方同方向行驶的小轿车时失控,先碰撞左侧公路护栏,再与小轿车发生碰撞,随后两车又碰撞公路右侧护栏。事故造成重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李某廷当场死亡,小轿车驾驶员文某红和乘客潘某娣受伤。
调查结果显示,该起事故并未从事相应运输活动,因此不属于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而是一起一般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然而,调查也发现涉事企业惠州市璞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多个问题,包括未按规定落实动态监控工作责任、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同虚设等。
针对这些问题,调查组提出了处理建议。对于该起事故,建议由区公安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要求依法处理。同时,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对惠州市璞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与此同时,惠州市璞发运输有限公司因自身条件及本次事故的影响,已处于停工停运状态,经核查,现已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条件,2024年7月26日,惠阳区交通运输局已依法注销惠州市璞发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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