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首页 > 网易号 > 正文 申请入驻

郑俊康受贿、滥用职权案一审判了!

0
分享至

2024年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柳州市委原书记郑俊康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对被告人郑俊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被告人郑俊康受贿犯罪所得,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康利用担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规划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31万余元。2015年底至2021年,被告人郑俊康违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需经国务院审批后才可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立项的规定,在未获得国务院批复的情况下,要求有关单位以举债融资等方式建设柳州城市轨道交通项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郑俊康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郑俊康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受贿款项未实际取得,认罪悔罪,全部赃款已退缴到案,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新华社、广西高院

值班编辑|邓 闯

值班主任|廖艳明

值班编委|杨建林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产品传播中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

南国今报
南国今报
反映民情民意,传递新闻资讯。
97512文章数 114194关注度
往期回顾 全部

专题推荐

强军之路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