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告知书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补贴范围:具有砀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低保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中的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6元。
3.需要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反正面(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复印件各2份;(3)低保证复印件或脱贫人口(稳定脱贫户除外)的证明材料2份;(4)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份;(5)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6)残疾人的社保卡或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2份;(7)承诺书4份。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1.补助对象:具有砀山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2.补贴标准:每人每月86元。
3.需要材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2份;(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身份证反正面(未办理身份证的儿童可不提供)复印件各2份;(3)近期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份;(4)补贴申请审核表2份;(5)残疾人的社保卡或农村商业银行银行卡复印件2份;(6)承诺书4份。
三、政策衔接
1.既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
2.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因公致残、伤残抚恤、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4.到户籍地以外接受学历教育的残疾学生,视为原户籍家庭成员,原则上向原户籍地申领补贴。
5.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四、办理程序
于村(社区)或镇(园区)自愿申请→镇级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局审定。
政策咨询电话:
砀山县民政局 :0557-8020744
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0557-8021224
来源:砀山县融媒体中心、砀山民政发布、砀山发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