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有底线 行事守新规
今天我们来说说占道经营
为了招揽生意 吸引顾客,一些店主利用自家门前的“闲置”空间,把商品摆放在 临街店铺的门外,这种占道经营的行为不仅侵占了公共空间,也影响了市容市貌。
曝光台
《通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未经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经营者不得超出商铺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
违反规定的,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生活中大家发现各种不文明行为
都可以通过
“通化发布”微信公众号曝光
您可将拍下的
“不文明行为”照片或视频
发送到公众号或邮箱
tonghuafabu@163.com
请标明地点
并附文字说明、联系电话
主审 | 王远洋 审核 | 李蕴涵 编辑 | 李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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