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表示,现在是越南重启核电项目的时候了,以便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电力。
在《电力法》(修订版)草案中,政府提出国家垄断,并由总理制定部署核电站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具体机制。
11月7日下午,多位国会代表在讨论时表示,越南是时候尽快重启宁顺核电站项目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只有核电才能保证国家能源需求。”同塔省代表范文和(Phạm Văn Hòa)先生表示。
他表示,发展核电是世界趋势之一。一些国家关闭了核电站,但由于能源需求增加而重新启动。然而,重新发展核电的计算需要确保国防、安全和环境。
此前,越南曾考虑在宁顺建设核电站,但该项目已根据国民议会2016年决议的决定停止。2022年,经济委员会在监督国会执行该决议时,也曾提议在充分、科学、准确评估能源现状和预测能源供需的基础上考虑发展这种能源。
宁顺省专门代表团副团长邓氏美香女士在11月7日下午的讨论会上发言
宁顺省代表团副团长邓氏美香(Đàng Thị Mỹ Hương)女士,作为曾被选为核电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代表,表示该法律草案中虽然提及了核电,但关于其具体的实施情况仍不清晰。
她建议:“有必要研究和制定完整的核电发展法律框架,并为此类能源制定明确的路线图”。这是为了避免浪费资源,国家已在宁顺1号和2号核电项目的两个选定地点投资了土地资源。
另一方面,宁顺代表团副团长也对政府提议将监管核电项目投资具体机制的权力交给总理而不是国会表示担忧。此前,越南科学、技术和环境委员会认为,这不符合总理根据《政府组织法》和《法律文件颁布法》的权限。
“核电发展投资需要有统一的实施政策,确保一致性、效率并赢得人们的信任”邓氏美香女士评论道。
事实上,核能是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能源。它还帮助越南实现能源供应多元化,满足每年10%的增长需求。国际经验表明,各国都在研究将这种电力的输出功率和规模提高一倍或三倍。在日本和法国,估计核电比例占20-25%。
然而,Halcom董事长阮光荤(Nguyễn Quang Huân)先生质疑现在是否是我们掌握核技术的合适时机。
他表示:“如果我们不掌握技术,从安装到运行,再到后来的核废料处理,包括核电站拆除,我们都会依赖很多。”
为了未来核电的投资和发展,原乐山县(和平省)县委书记黄德政(Hoàng Đức Chính)提议在修改《电力法》时增加放射性废物处理的规定。这是为了避免越南发展核电时的环境问题并增加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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