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县应急管理局立足工作职责,加强民乐县醇基燃料安全监管,按照《甘肃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的通知》(甘安委办发〔2024〕13号)要求,对民乐县醇基燃料经营企业及个别使用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执法人员对2户醇基燃料经营单位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质询等方式,重点围绕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互联网+执法”检查。针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现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各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隐患排查、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保养。结合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个别醇基燃料使用单位,排查安全隐患,向店主和使用单位深入讲解了醇基燃料的消防安全常识以及台账建立的重要性,并强调必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下一步,民乐县将持续开展醇基燃料专项检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民乐县醇基燃料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全链条安全。
(来源: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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