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公开信息〔2024〕第24号
2024年7月22日,陕西鸿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格尔木至库尔勒铁路(青海段)格尔木南站扩能改造施工中,因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1名作业人员坠落死亡,构成铁路交通一般B1类事故。
2024年10月22日,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89条“较重”阶次之规定,给予陕西鸿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一十五条、《国家铁路局铁路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附件第五类第53条“较轻”阶次之规定,对陕西鸿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闫某某作出责令改正,处罚款21520元的行政处罚。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日
(信息来源:国家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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