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期市民网购增多,快递包裹数量直线上升,由此导致一些来不及派送的快递被随意堆放在快递网点门口,出现了占道的情况。针对这一情况,连日来,江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针对快递网点占道堆物的现象,执法队员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其擅自占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第一时间责令快递驿站及时清理堆积的快递包裹,确保公共道路干净、通畅。
在处罚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被处罚的绝大部分快递网点之前都因占道堆物被投诉过。对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大巡查教育频次,通过多频次“回头看”,防止虚假整改和反弹回潮;另一方面,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多次约谈快递网点负责人,除宣传普法外,积极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探讨可推广可复制的方案,既能减少对行人影响,又最大程度保证快递站点正常收发。
后续,江宁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主动对接、积极指导,畅通快递“最后一公里”,将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同时,执法队员将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前提下,结合日常执法现实需要,聚焦商铺反映的堵点难点,摒弃执法“一刀切”,通过宣传指导以及合理范围内的理解与支撑,营造良好有序的街区环境。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以及堆放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可以暂扣设摊经营、兜售的物品和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工具。
(通讯员:俞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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