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萍(左)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网球场被商业机构占用问题进行现场督办。
2023年5月以来,山东省临沂市市民多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位于临沂市兰山区广州路与黄白河路交会处附近的五环健身广场网球场,被某网球俱乐部长年使用,影响其他市民在此运动,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
2024年8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文康(临沂)律师事务所主任程萍随记者来到诉求人反映的地点实地查看,看到现场共有4块公开的网球场,均有绿色铁丝网保护,场地内外,球网、地面、灯光等基础设施较完善。在网球场入口处悬挂的入场须知牌上明确写着:禁止个人或社会团体未经审批占用场地进行营利性活动。
下午4点25分,一名身穿运动装的男子来到球场。该男子自称是某网球俱乐部的教练,已在这个场地指导学员训练六七年了。程萍代表询问该男子是否知道被市民投诉的问题,男子表示知道,并解释说,经过协商,俱乐部已经让出了一块场地。程萍代表追问:“是否向学员收取费用?”男子回答说:“不收场地费,但收教练的课时费。”
晚上7点半,程萍代表再次来到网球场,看到有五六个人正在场边等候。“只有一块网球场能用,我们很多人在等,甚至到晚上9点或者更晚都还排不上队,这种情况已经有一年多了。”正在候场的市民石女士告诉记者,她是网球爱好者,平时吃过晚饭就来打打球。
“我们也多次对俱乐部的负责人进行约谈、规劝,但是收效甚微。多次协调之后,目前的情况是,4块场地中的一块给打球的市民使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临沂市体育局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也接到过群众相关诉求。
“公共健身场所不容许个人或机构以自身经营为目的占用,这是对公民公共设施使用权的保护。个人或机构以自身经营为目的占用公共健身场所,是对公民公共设施使用权的侵犯。”程萍代表对记者说,“俱乐部占用网球场,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培训,究竟属不属于有偿占用?即便不是有偿,一个公共、公开、公益的网球场,被一个俱乐部性质的机构长期使用,合不合适?这个问题该怎么解决?”
在程萍代表的持续监督下,事情有了转机。“我们立即停止使用公共网球场,寻找替换场地,安排学生在自有场馆内进行训练。”8月9日,某俱乐部负责人作出回应,并拿出整改方案。当地城管局、体育局等有关单位也就球场的后续日常维护和管理明确表态。
还公共网球场“公共”属性,是对群众健身需求的积极回应。程萍代表认为,目前公共体育场馆短缺等深层次矛盾问题,还需要借助市场的调节和政府的努力,方能保持公共体育场馆的长久活力。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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