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之声网讯【李崇凯】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积极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成功执行一起未履行法院判定的罚金缴纳义务案件,最大程度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统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执行的力度与温度。
该案中,被执行人宋某因危险驾驶罪受刑事处罚并判处罚金6000元,但始终未履行法院判定的罚金缴纳义务,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法律责任追究。见此情形,被执行人承诺将在两个月内完成罚金的缴纳,若未能按期履行缴纳义务,同意法院对其保险保单进行强制执行。这一承诺不仅体现被执行人对法律义务的尊重和法律权威的敬畏,也彰显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法律不可违反,但亦要兼顾情理。临江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强化执行力度,完善执行机制,确保每一项法律裁决都能得到严格执行,公平公正的办好人民群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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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督促程序中,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不会启动强制执行程序,对被执行人的诚信评价没有不良影响;但对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待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遇到执前督促程序,被执行人可要好好把握,抓紧时间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否则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曝光、限高、查封、冻结,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魏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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