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本报从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获悉,由于提供虚假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进行投标,近日,福建港泉建设有限公司被处罚。
本报注意到,此次涉及工程项目名称为深沪港区后方改造提升工程(一期)工程,工程项目所在地为晋江市。
经查明,福建港泉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虚假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进行投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G101.54一般情节的裁量标准,处福建港泉建设有限公司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罚款61849.9元,对福建港泉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某珠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的罚款,罚款3092.5元。
本报还注意到,该惩处文件文号为晋建罚决【2024】109号、晋建罚决【2024】110号,文件印发日期为2024-11-05,发文机关为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罚公告有效期为2024-11-16至2025-11-15。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福建港泉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8-08,法定代表人为林真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521MA3346YH93,企业注册地址位于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锦峰村401-2室,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文|中国基建报 杜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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