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敢通缉大陆官员?胆子肥了
台湾联电创办人曹兴诚日前被国台办列入“台独顽固分子”名单,他在11日召开国际记者会,宣布对宋涛、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控两人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
对此,台陆委会声称,“任何‘国人’要主张法律上的权益,我们都予以尊重。”
对于大陆官员在台湾是否有管辖权,律师郑文龙称,陈斌华的行为是透过国台办记者会传播,曹兴诚在台湾看到后还是会怕,这就构成“刑法”的“恐吓危害安全罪”,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见解,台湾法院对这种案件是有管辖权的。
郑文龙还说,他们今天就会去台北地方法院递自诉状,若两人未来没有到案,就可以发布通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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