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申请人:
为高标准服务群众,云岩区对烟花爆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优化,精准梳理各项申办要素,一次性清晰告知。现将云岩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申办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期限云岩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有效期为2025年1月24日(农历腊月廿五)00:00——2025年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24:00,共计20天。
此期间以外,云岩区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及云岩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烟花爆竹《营业执照》同时自动失效。
2025年2月16日前,云岩区各零售点会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完成剩余烟花爆竹的回收处置工作。
二、申办受理
为避免申请人事前在政务服务中心外通宵达旦排队,消除争抢登记乱象,全体已登记受理的申请人无论先后顺序均享有同等权益。申请人必须为拟在该商铺实际经营烟花爆竹的主要负责人。
受理日期: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地点:云岩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贵阳市北京东路未来方舟F4组团6、7栋)
提交资料:《申办云岩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
三、商铺要求
(一)布点区域
1.渔安、水东街道辖区:全域均可选址。
2.云岩区其他街道、黔灵镇辖区:在贵阳市中环路合围区域以外的区域可选址。
(二)规划原则
1.使用固定商铺,以烟花爆竹专店形式开展零售。
2.固定商铺系自建房的,提供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自建房: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具备自建、自管等特征)。
3.一个商铺只能由一个申请人申办,一个申请人只能申办一个商铺。
4.不得设置在集贸市场、展览(销)会、商场、居住小区及车站等公众聚集场所内,不得设置在桥下与涵洞内。
5.不得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6.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不得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7.不得设置在室内外安放有液体燃料固定储罐的场所。
8.不得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9.不得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10.不得设置在消防通道上,应设置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三)商铺硬件
1.商铺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100平方米。
2.商铺必须为单层,且内部不得存在地下室。商铺内部设置有夹层的,从以下两种处置方式中选取一种方式,并已实施完成:一是拆除此夹层;二是清空夹层内物品、使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封堵夹层出入口,清空及封堵环节全过程录音录像备查。
3.商铺除大门一侧以外,不得存在其他门窗、洞口。商铺内部含有卫生间及厨房等场所的,卫生间及厨房不得存在向外的其他门窗、洞口。
4.商铺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也可采用砌体承重结构。
5.商铺耐火等级应符合GB50016的规定,且不得低于三级。
6.与其他场所联建时,其隔墙应为厚度不小于180毫米的密实砖墙或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其他密实墙,隔墙上不得设置门窗和洞口。
7.安全出口应通畅,商铺内任意一点至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得大于15米;门宽不得小于1.5米。
8.安全疏散门宜采用向外开启的平开门。采用其他形式的门时,应符合安全疏散要求。
9.商铺内不得设置床铺,不得有人员留宿。
(四)外部距离
算法:零售点外部最小允许距离,自该零售点外墙或与其他场所隔墙外侧算起,取最小直线距离。
1.与220KV以上的区域变电站围墙、220KV以上的架空输电线路,最小允许距离70米;
2.与学校、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院、集贸市场、文物古迹、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危险品生产、储存及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场所边缘,最小允许距离 100米;
3.与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最小允许距离50米。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门、窗等洞口直接相对,且无固定建筑物遮挡时,最小允许距离80米。
(五)消防安全
1.商铺内严禁有明火、强热辐射采暖设备等。
2.商铺内严禁有液化气、二甲醚及相关气体燃料、液体燃料、固体燃料等,严禁有燃料容器。
3.商铺内严禁有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等。
4.商铺周围25米范围内若有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烟花爆竹零售点周围有室外烧烤、室外明火烹饪等经营场所),两者之间应有不燃材料实体隔挡。
5.商铺配备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放置在便于取用位置,应至少配备2具。
(六)电气安全
1.零售场所的电气线路不应有明接头。
2.室内电气线路可采用普通导线穿钢管敷设,也可采用带有阻燃护套电缆或阻燃型绝缘导线。线路接头处可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接线盒。
3.用电设备、照明灯具、开关及插座应采用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22区DIP22、IP54,可采用Dc 级、Gc级、IP54的产品。
4.禁止使用非防爆的灯具、开关、插座、电脑、电热水壶等普通电气设备(强制性标准中,要求普通电气设备与烟花爆竹保持1.2米的水平投影距离,所影响的空间较大,使用普通电气设备的商铺无法正常堆放烟花爆竹)。
四、现场勘查审查
为尽可能节省申请人租赁、时间等成本,分两步实施。
(一)一勘(从2024年11月26日开始,提前与申请人约定时间,按片区实施)
严格参照“商铺要求”中“布点区域、规划原则、商铺硬件、外部距离”共计24个子项,对商铺逐一开展现场勘查审查并登记。
对24个子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商铺,报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后,与申请人约定时间开展二勘。
对24个子项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商铺,规范登记,现场勘查审查终止,报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后,及时将审议结果告知申请人,不予对其开展二勘,审批终止。
(二)二勘(根据一勘情况,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会审议确定后,提前与申请人约定时间,按片区实施)。
严格参照“商铺要求”中“消防安全、电气安全”共计9个子项,对商铺逐一开展现场勘查审查并登记。
对9个子项全部符合要求的商铺,报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后,将审议结果、后续工作节点告知申请人。
对9个子项中有任意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商铺,规范登记,现场勘查审查终止,报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审议后,及时将审议结果告知申请人,审批终止。
(三)工作要求。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勘查人员会同云岩区安委办专家、属地街道(镇),在云岩区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现场监督下,全程开启执法记录仪进行现场勘查审查,严格开展规范登记工作。
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逐项符合现场勘查审查要求的商铺,烟花爆竹经营实际负责人(与此前申请人一致)、拟在该零售点协助经营烟花爆竹的其他人员,必须依法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贵阳市应急管理局考核合格后,分类颁发培训证书。
未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相关人员,严禁从事(协助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六、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逐项符合现场勘查审查要求的商铺,在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七、相关资料领取
逐项符合现场勘查审查要求、相关人员已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证、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烟花爆竹零售点,根据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先照后证要求,依序领取《营业执照》《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横幅等相关资料。
携带资料:烟花爆竹零售点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时间:2025年1月17日上午9时——下午17时。
领取地点:云岩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贵阳市北京东路未来方舟F4组团6、7栋)
扫描下载附件:《申办云岩区202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点提交资料清单》
云岩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8日
来源:云岩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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