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信用中国(天津)网站获悉,天津市铠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发票管理的问题。
文号“津税三稽罚〔2024〕186号”的行政处罚判决书显示:该单位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通过胡某某介绍,以天津苏鑫达利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天津欣优旺商贸有限公司为销方,以天津市铠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为购方,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累计14份,详细内容如下:
公司名称:天津市铠铭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某,公司地址:天津市,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木材加工;金属材料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机械设备租赁;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门窗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家具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钢压延加工;家具零配件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天津),爱企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