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中社11月12日电 根据上交所在2024年11月12日发布的公告,龙韵股份(603729)股东卓淑英因其在股票交易中存在违规行为,被予以通报批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卓淑英在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期间,持有龙韵股份超过5%的股份,并在此期间进行短线交易,累计买入74万股,成交金额达744万元,同时卖出10万股,成交金额为146万元。
此次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涉及股份数量和金额较大。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后决定对卓淑英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此事项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公告中强调公司及其董监高人员需高度重视此类违规行为,建立专项管理制度,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2024年前三季度,龙韵股份实现收入2.95亿元,归母净利润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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