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落实三门峡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三门峡市交通运输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管理,明确各方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水平。
《通知》明确要求,各运输企业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足额配备专职监控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考核,确保上岗人员具备专业素质。同时,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实时运行监控,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好主动安全报警信息的核查处置工作。各企业还需完善动态监控制度,定期分类统计各类动态监控信息数据,加强运输过程管理,提高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在第三方监控企业的选择上,《通知》要求充分评估其能力水平,审慎择优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监控企业开展监控服务。同时,明确服务内容、各方职责以及监控车辆范围、监控人员数量、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此外,还督促第三方监控企业加强报警信息研判,定期向运输企业反馈,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为确保动态监控工作有效落实,《通知》明确提出部门监管责任。要求制定完善动态监控工作考核细则,分类细化考核指标,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督导指导工作。同时,深化拓展省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和属地信息系统的应用,强化信息化手段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对发现的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及时抄告公安交管部门处理,切实保障道路运输安全。
此次《通知》的印发,标志着市交通运输局在推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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