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
还是
直播带“祸”!
近日
越西公安查处一起散布谣言案
查获违法行为人10名
经查 今年以来
孙某等10人在某平台开设直播间
编造剧本
演绎了一段“因情感纠纷
引发冲突凶案”的抽象剧情
(现场查获的道具血浆)
在线观看人数最高达1万余人
博眼球 引流量
流量顶峰时
直播间上链接 开始带货......
其余人员再冒充观众
和主播连麦
不断炒作剧本
数月来
平台交易达160余万元
获利70余万元
(现场查获的带货样品)
10人对散布谣言 博取眼球的
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现已被越西公安依法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醒!
遇类似情况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反映
来源:平安越西
报料电话、微信同号:15196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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