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邵桂和与被执行人刘文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文龙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邵桂和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文龙,男,1991年12月19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陵城区滋镇界碑刘村30号,身份证号:37142119911219XXXX。
执行案号:(2021)鲁1403执714号
执行依据:陵城区人民法院(2021)鲁1403民初57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43000.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刘文龙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执行到位金额的10%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632、8285642
联系人:陈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胡海星与被执行人王芳民间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王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胡海星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王芳,女,1989年06月29日出生,汉族,住德州市德城区赵虎镇赵宅村,身份证号:37140219890629XXXX。
执行案号:(2024)鲁1403执601号
执行依据:陵城区人民法院(2023)鲁1403民初7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49469.00元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芳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予以3000.00元的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534-8285632、8285642
联系人:陈法官
执行法院: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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