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金融监管局印发通知,在全省银行业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据了解,该项制度作为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的配套措施,旨在强化银行机构靠前服务意识,发挥金融服务专员为企服务的一线“排头兵”和“主攻手”作用,进一步打通小微企业融资堵点和卡点,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金融服务专员受银行机构委派,坚持平等视角,运用自身金融专业理论和知识,为小微企业提供法律与财务、信贷融资、金融规划、金融风险防范等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的银行业从业人员。
金融服务专员需要政治素质高、服务意识强、工作能力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作风优良,具有三年以上金融、财会、法律等领域从业经历,优先考虑普惠金融、公司业务、风险控制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基层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深客户经理、业务骨干等。
各银行机构依托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并结合自身营业网点分布情况,原则上在有分支机构的市、区、县,遴选产生一批金融服务专员,覆盖到本行所有小微企业客户。小微企业是金融服务专员的主要服务对象。
金融服务专员坚持“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的原则,重点充当好“四员”,诚心诚意、实实在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当好“融资服务员”。发挥本行资源优势和自身专业能力,为企业制定精准化、个性化融资计划,合理运用金融工具,拓展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减少融资环节,降低综合融资成本,合理解决小微企业发展资金需求。
当好“政策宣传员”。第一时间为小微企业解读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和本行落实举措,帮助小微企业全面了解政策内容,及时享受政策红利;了解金融市场动态,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财务等知识培训。
当好“发展参谋员”。在充分了解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基础上,为其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风险防控等提供合理化建议;为小微企业提供产业链“产—供—销”相关信息,促进其提升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当好“信息搜集员”。定期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在细致周到的服务过程中发现小微企业实际面临的困难特别是共性问题,积极主动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反馈各类信息,为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金融服务专员主要通过“响应式”“包联式”“清单式”三种途径,开展常态化金融对接服务,真正将网格化精细化服务落到实处。
响应式对接服务。按照小微企业基本账户开立行、贷款主要办理行等标准,梳理本行服务的小微企业名单,实行属地网格化管理模式,确立本行小微企业客户与金融服务专员的响应关系,做到“一企业、一专员、全覆盖”。通过上门走访、发放或张贴金融服务专员联系卡等方式,告知本行小微企业客户对应的金融服务专员姓名和联系方式。金融服务专员对小微企业提出的诉求,积极响应,并出谋划策,做到“企业吹哨、专员报到、无事不扰”。
包联式对接服务。银行机构在做好响应式对接的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规模、所处行业、信贷关系和服务需求等情况,从本行服务的小微企业客户中选择部分重点企业作为定点包联企业,按照“属地结对、就近包联”的原则,确立小微企业与本行金融服务专员的点对点包联关系。每个专员包联服务小微企业一般在10家左右。金融服务专员每个月至少1次通过电话沟通、视频连线、实地走访等方式,向小微企业宣讲金融政策和金融产品,积极为企业提供融资建议和服务。
清单式对接服务。银行机构在参与做好网格化服务的同时,结合本行发展实际和小微企业意愿,自主摸排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将拟授信的小微企业客户名单按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流程要求推送至工作专班,按程序形成“申报清单”和“推荐清单”。对“推荐清单”内的贷款需求,及时对接、应贷尽贷。金融服务专员受本行委派,参加属地区县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专班,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此外,为确保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制度高效运转,金融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机构为金融服务专员履职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以及时间、后勤等保障,并将履职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金融服务专员在服务过程中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不得侵害小微企业商业秘密,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服务费用。(记者 徐慧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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