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者:先者当岘在野塘拥鱼,开枪者于事发次日自杀身亡,镇长:已对遭枪击死者家属安抚和帮扶!
枪击不重要,枪的来路很重要。说是误杀 其实事后又自杀已经给出答案了!湖南现在还有枪?还没解放吗?
刑事上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没必要自杀,应该判不了死刑。误伤致一人死亡量刑十年起步,一般是十到十五年的刑期,自杀估计是怕高额经济赔偿连累家人吧。
现在拥有枪的人肯定是有很强大的背景啦!普通人不说拥有枪,就是想想也是奢侈的。凶手自杀也要赔偿他持枪杀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他的家人处理!
民间所谓的枪,其实就是个清朝就有的火铳,土法造土法用,一根廉价易得的无缝钢管,手工做个简易击发装置,稍有点动手能力的都可造,包括火药。
民间一直在传衡南官二代一起组队拿枪打野猪野物,没人敢管,这次出大事了,建议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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