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窃取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信用卡取款的信用卡诈骗案件。
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被告人余某某在本市某酒店担任前台主管期间,利用负责接待客人、办理入住登记和结账等事宜的工作便利,在为住客结账时,窃取住客信用卡信息、伪造信用卡,并在住客结账时偷记密码。
而后,余某某佩戴假发佯装成女性形象,持伪造的信用卡至外省的银行ATM机取款。其中,取款成功共计3.5万元,取款失败1.49万元。
2024年4月,余某某被警方抓获。
杨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余某某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余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近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卡作为便捷支付的信用消费产品,被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接受和认可。然而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不法分子也发现了可乘之机。“没有一点点防备”,信用卡就这样轻易被克隆盗刷。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工作便利窃取信用卡信息并伪造信用卡取款的案例。被告人余某某非法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使用伪造的信用卡实施取现行为,严重侵犯了被害人的财产安全,破坏了金融秩序,应受到法律严厉制裁。
法官在此提醒:
对于消费者来说↓
在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结算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做到“卡不离眼、卡不离身”。特别是在酒店、餐厅等公共场所刷卡消费时,要注意用卡环境的安全性,留意刷卡设备和刷卡服务人员的动作是否有异常,注意保护好付款密码,以防泄露,避免信用卡信息被窃取。同时,不要轻信信用卡优惠活动等手机短信,但遇到“信用卡消费XX元”等重要提示信息,则要高度注意,如果发现信用卡有异常消费情况,要及时联系银行进行挂失和处理。
对酒店等商业机构而言↓
必须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酒店前台主管能够如此轻易地利用工作之便进行犯罪活动,反映出酒店在员工管理和安全防范措施方面存在漏洞。酒店应当定期开展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明确盗刷信用卡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操守。建立健全严格的员工操作规范和监督机制,确保符合安全规范。
对于执法部门而言↓
要加大对信用卡犯罪的打击力度。信用卡犯罪不仅涉及财产损失,还会影响社会的金融秩序和公众的安全感。加强对此类行为的打击,有利于压缩不法分子的犯罪空间,例如,通过加强技术侦查手段,完善跨地区协作机制,及时有效发现和追踪犯罪线索,让不法分子无处遁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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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刑事审判庭
文字| 周薇
配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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